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高等院校在社会一体化发展进程中的相对独立法人特征会逐步得到加强。组织职能范围的扩展与组织行为的相对独立性,要求高等院校必须依据内外环境的变化,及时而科学地改革、调整原有的组织管理基本模式,其中,完善对组织决策的认识和管理是高等院校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关键性问题之一。
高等院校正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各种观念的冲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公民对完全权威的认同率仅有24%,这一方面体现了改革开放已使越来越多的公民冲破了有悖于人文观念的思想枷锁;另一方面也有效地揭示出我国民主建设任务的艰巨性。在高等院校管理过程中,上述两难问题实际上是产生学校管理的新思想、新观念和规范管理行为的基本生长点,只要下决心致力于高等院校决策系统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决策环境的不断优化,决策的权威性是完全可以得到保证的,这既是教育行政均权化发展的要求,也是高等院校顺利实现其社会职能的基础。需要指出的是,以往我国高等院校的决策权威主要来自于教育行政体制,随着国家教育行政体制的改革和管理职能的调整,必须谋求构建完善的决策权威的基础,即重新确立决策权威的支撑点,其关键性的问题之一便是如何优化教育的决策源。长期以来,人们对决策源的研究惯于关注它是一长式的还是委员会式的,如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高等院校基本领导体制有机地将二者融为一体,较为完善地规定了决策源的组织形态,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的是如何从党和国家的有关要求出发,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的具体历史水平和高等院校的实际发展状况,确立职业特征强、决策水平高、群众基础好、结构较完善的决策组织系统,确保后续改革的顺利进行。
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仅仅是高等院校实施规范管理的基础,完善的管理还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育的审议、运行和监察机制。建国后中国高等教育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表明,缺乏审议机制支持的决策,其科学性难以得到保证;缺乏强有力的运行机制支持的决策,其严肃性与规范性难以得到应有的保障;缺乏监察机制支持的决策,其目标指向与终极结果容易产生偏差。因此,能否在本世纪末完成上述三种机制的建设,关系着我国高等教育在二十一世纪将以什么样的发展实力和水平参与国际间的竞争,亦即高级人才的竞争。如今,高等院校在领导体制的改革和建设等方面已取得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开拓和进展,党的领导得到了加强,决策机构的职业管理特征越来越明显,监察部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中,正按自身的职能不断地发挥作用。但是,必须正视社会一体化的高度发展之于高等教育改革的使命和要求,如何高举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还是一项艰巨的、刻不容缓的历史性任务。(作者工作单位:沈阳师范学院教育系)